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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需 带 资 料 |
业 务 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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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
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中专及以上需携带); 2寸免冠照片2张;《江阴市就业失业登记表》(首次就业需填写);(外来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外来女性须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外来人员填写《江阴市就业失业登记表》到12、14、15号窗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口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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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录用登记备案 |
《就业失业登记证》、《江阴市就业失业登记表》(首次就业需携带);《江阴市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 |
市区内企事业单位用工录用备案到12、13号窗口办理,注册地在镇(街道)的到所属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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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单位) |
《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初次补贴人员还需复印件;江阴市城镇职工录用登记备案及参保花名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发给失业人员申报月份工资原始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初次补贴人员);劳动合同。 |
企业到16、17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招用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花名册》、《招用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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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个人) |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卡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
补贴人员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领取申请表(青阳镇及澄江街道在本人所在社区领取),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盖章(青阳镇及澄江街道由社区审核盖章)后到16、17号窗口初审,经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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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
本人户口簿;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
贷款人到18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江阴市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后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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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聘登记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外地企业另需携带当地职业介绍部门的异地招聘介绍信的招聘简章) |
委托招聘:用人单位到21、22号窗口填写《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经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招聘:用人单位到21、22号窗口填写《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经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并于周四或周六上午现场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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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工登记备案 |
被退职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及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处理决定(辞职需个人辞职报告)或双方协议书;《江阴市合同制职工退工登记通知单》。 |
用人单位携带所需资料到6、7、8、9号窗口办理与劳动者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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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 |
身份证、户口簿;《江阴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核表》、《江阴市合同制职工退工登记通知单》、《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 |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本市乡镇及外来失业人员除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携所需资料到10、11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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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 |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
转人事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档案到达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所需资料到3、4号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凭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报到; 转组织关系: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报到,然后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报到,最后到用人单位党支部报到。(非中共党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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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落户 |
《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
毕业生档案到达后,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先到3、4号窗口签署意见,然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准予落户手续,最后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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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
引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江阴市人才引进(干部调入)申请表》;市外(调出方)县团级以上人事部门开具的《商调函》;拟引进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大专或中专学历人员,还需提供与本市企业签订并已履行的3年或5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手册和人社局出具的3年或5年以上参保缴费证明、拥有固定住所的证明等材料) |
携带所需资料到2号窗口,受理审核后发《商调函》,档案来澄后,审核档案材料,确认相关资格和条件(职称须由市职称办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符合引进条件的办理人事、户籍及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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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 |
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认证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专升本”学历,均需同时提供并认证“专科”学历证书,军校学历认证参照相关规定。) |
申请人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经1号窗口受理传送教育部认证,20个工作日后通知领取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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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取 |
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 被调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调档介绍信。 |
携带所需资料到三楼调取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