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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公告
日期:2011-10-09 浏览 59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具有江阴市户籍,2009年7月份以后离校并2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为准);

2、特困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总工会核发的《江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为准);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2009届、2010届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本次调查登记的受理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至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低保证(特困证、零就业证明)原件到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38号一楼)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详情请登录江阴人才网(www.jyrcw.vip)、江阴就业网(www.jyjyw.com)查询。

咨询电话:0510-86832503。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备注: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0日期间持有困难家庭类型证书并未实现初次就业的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2009年7月以后离校至2011年7月30日期间并未实现初次就业的2009届、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当调查对象既是困难家庭又是就业困难人员时,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填报。

4、非困难家庭类型学生办理登记时不必提供低保证(特困证、零就业证明)。

《江阴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登记表》.doc